目前分類:銀行風險管理入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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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2008年的金融風暴.....

  金融風暴的成形原因:不動產證券化商品與相關信用風險規避的金融商品,

  金融風暴迅速擴張的學理根據:透過衍生性金融商品所產生的財務槓桿,

  金融風暴的避免可能:透過市場與金融監管來避免,

  金融風暴的發生主因:金融機構極為不透明與擔保品價值不足的金融交易,

  在歐美金融風暴的發生起始,自然是源自於美國與英國過度的房貸證券化,以及金融機構沒有透過標準化的方式來進行的金融交易,一來這些金融交易沒有辦法透過合法的擔保品擔保來保證交易對手不會違約不進行承諾的交割,二來這些金融交易背後的目的似乎只在於避免風險而非創造財富,但卻被故意曲解成為具有高穩定現金流量的金融商品,再者因為幾個主要的交易對手交易太過頻繁,最終使得這些交易不但沒有降低交易雙方的財務風險,反倒因為彼此的交易可能因為某個交易對手的違約與倒閉,最終造成一連串的骨牌效應,而隱含在其中的財務槓桿,都因為交易對手的違約而更為擴大!!最重要的是,在這些交易的背後,很多交易者刻意曲解了證券化的目的!!證券化確實是為了強化金融機構自身的資本,但證券化的過程,不代表當初將自身貸款部位的金融機構,能夠透過特定證券化的過程將自身的風險完全轉嫁給市場,因為那會產生非常多的道德風險與資訊不對稱的問題,而最終將使得金融機構為了追求會計帳上的利潤而非實質的現金收益,刻意扭曲了證券化的意義,表面上證券化強化了自身的資本,但最終需要承擔其中的市場與信用風險,透過金融市場買與賣相關的證券化商品,我們見到了其中的財務風險竟然是被強化而非降低的,這也是過往錯誤的證券化過程中最為人詬病的地方,因為一般市場交易者並不了解當初貸放出去貸款背後真正的信用風險為多少,而信評機構也很難一窺中間的奧秘,因此證券化過程中信用風險其實不應該透過此一證券化的過程完全讓市場去承擔,金融機構在進行放款與貸款時,仍需要謹慎的評估貸款戶與借款公司的還款能力,本來這就是金融機構存在的目的,透過專業的評估與貸放款,來增加總體社會的福利,而此一福利的增加就在於當貸款戶或借款公司違約時,此一信用金融風險本來就由金融機構的資金自行去承擔,只有萬不得已,當金融機構資金耗盡到無法負擔時,才由金融共保或是金融監理機構來出面處理,而不是如同2007-2008年金融風暴一般,因為金融機構為追求RAROC,ROE與ROA的帳面數字好看,刻意降低自身股東需要準備的資本,外加很多信用風險管理的模型都是採用金融機構自身內部的信用評估模型來進行,大家都不願意採用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法來進行,若採用標準法背後代表的是金融機構需要更多的股東資本,最終使得這些金融機構在2007-2008年時其實都變成了投資地雷,外加金融機構彼此之間的財務報表與數據,也都因為這些可怕的交易,或者認列在資產負債表列外,或者用很多方式隱藏了資產與負債的認列,因而失去了財務報表的真實性與可比較性!!

  關於這場金融風暴的起因,很多美國的學者與金融市場或相關人士,都對英國是很不諒解的,英國從金融風暴的一開始到今天,始終都是反對CDS等諸多金融商品應該全面進入交易所交易的,原因不外乎那可能將所有的交易風險轉嫁給交易所,如此一來交易所將面臨到極大的財務風險,,只是那樣的觀點是不正確的或者該說是刻意曲解的!!交易所本來就該考量到自身的胃容,很多時候本來就該對市場的需求與供給有一定的認知,如果市場中都是買方,那交易所本來就不該扮演永無止境的賣方,當然如此一來很多的金融商品的流動性一定會大有問題,但那本來就是正常的事情!!如果為了讓這些金融商品有其流動性,所以各國的央行拼命印鈔買進類似的商品,用以支持其價格與交易量,坦白說那才是不太正常的事情,因為央行本來就不該是金融市場的買賣方,只有當市場失靈極為嚴重時,央行才能介入,但也只是扮演提供短期流動性提供者的角色!!其實這也是Mr. Bernanke與Mr. Greenspan對於央行該扮演的角色,所持有的不同觀點;Greenspan先生以為市場不論對與錯,只有市場的交易者能夠決定價格,即便那樣的供給與需求背後多少有人為操作的成分,但央行就是不能介入,央行只能管理總體金融市場的秩序維持物價的穩定性,只是因為美國的金融管理疊床架屋,很多時候本來就該是SEC或是CFTC管理的事情,但最終我們見到的卻是SEC與CFTC沒有作為,最終由央行來提供流動性與收拾金融市場參與者這些人闖禍後的種種,而這本來就是不對的!!從一開始處理這個災難本來就不該由央行來印鈔救市,或者說央行本來就只該做一次救市的動作,一旦不行就該罷手,只是很多時候學理不可行的緣故,並不在於學理是對是錯,而在於學理背後的假設是不是正確的,美國過往的經驗是投資人不論如何口袋都是有錢的,不論如何投資人都不會只剩下房子,一定還有儲蓄是不會投入市場中的,因此央行不用特意提供流動性,一旦市場大跌到出現套利的可能,自然會有成千上萬的小額投資者進場套利,只是美國英國早早就不是如此了,大多數的人都沒有甚麼儲蓄而只有房子,大多數的人都是依賴Shadow Market來進行日常生活的融通與維繫正常生活的所需,因此一旦Shadow Market崩潰了,自然是甚麼都沒有留下來,一但房價大跌了,美國人等於是完全沒有了儲蓄,也因此Mr. Bernanke不得不用央行的角色來救市,表面上拯救的是特定金融商品的流動性,其實真正拯救的是美國人的儲蓄!!

  回頭談美國人不原諒英國人的原因在於,AIG的垮台主要的交易都是在英國進行的,因為英國的AIG部門與太多金融機構進行了太多CDS的交易最終造成AIG的倒閉,而去年J.P. Morgan虧損20億美元的London Whale交易員所產生的巨額虧損交易也是在英國出現的,美國人始終怪英國人在會計制度與金融交易的監理上面過於寬鬆,但英國人卻以為如果不夠自由,那根本無法產生出巨額且實質的交易,而市場的參與者本來就該非常專業到自己能夠去判斷甚麼時候該交易與甚麼交易是適切的,那這些交易本來就該是自由的;只是如此一來就無法避免人類的貪婪與自私,也無法避免很多很多資訊不對稱的交易行為與道德風險了!!那是金融市場本質上面的缺陷,也是金融市場需要監理與管理,以及需要更多的透明度與更多資訊公諸於大眾面前的原因,也唯獨有交易所擔任中介者與資訊公布者,金融市場的交易才不會流於過度財務槓桿與投機當中,因為市場的參與者終究能夠透過資訊的公開,去體會與了解到自己能夠透過對作交易來賺取交易對手不理性的胡亂交易,那樣供需的力量才能平衡;如果擔心供給與需求不足,擔心大家不願意交易,因此不去禁止不合理的交易行為,或是不公告不合理的交易資訊,只會使得金融市場出現更大的紊亂與失序,最終還是需要政府出錢來拯救金融市場,不管政府出面拯救的是交易雙方還是交易所,因此交易量少本來就該是常態,而交易所本來就該設有一定買賣雙方交易量差額的控管,當買方遠大於賣方交易量或賣方遠大於買方的交易量時,交易必須終止與不進行,那本來就是交易所該做的事情,提供更透明的交易環境給市場參與者,方便所有人都能取得即時且攸關的資訊!照學理來說,資訊越透明應該是讓交易量放大而非縮小才是;我想以本地的經驗也是如此的;更進一步的說如果沒有交易期時恰巧只代表著均衡的形成,因此不需要多餘的雜訊交易了,以及其實我們需要更多實質的資訊才能繼續交易下去,這都是合情合理的;最怕的就是市場參與者利用資訊上的不透明,胡亂交易到傷害了金融體系與造成進一步的系統風險,其實那才是2007-2008歐美金融風暴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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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Dodd-Frank Act主要談的是銀行端自營業務的限制,銀行證券化自身借貸貸款過程的調整,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新規則消費者個人的保護等等,相對於Basel III只針對巨型銀行的流動性管理與補強Basel II過往產生的銀行過度貸放與交易進行相關的限制來說,Frank-Dodd Act對美國是有更深遠的意義!!

  在銀行端自營活動的限制(the restriction of proprietary trading),主要談的希望銀行不要結合避險基金(hedge fund)或是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的金融活動,但最重要的是希望銀行不要為了自身短期利益的獲利,進行過高財務槓桿的操作,最終造成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的可能!!自營活動的限制其實根源於目前美國的銀行大多改制成為金融控股的型式,因此金融控股體下會有投資銀行部門,商業銀行部門,保險部門與金融交易部門,為擔心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無法建立適當的防火牆,因此希望金控體下的銀行自身盡可能不要從事自營交易(proprietary trading),但有一些例外,比如承銷商必須保護IPO上市公司客戶所進行的價格維持活動,或者是受到客戶委託透過銀行自營所進行的委託交易,自身投資組合的避險活動(hedging activity for its own portfolio)與身為市場參與者的market making活動等等!!

  而在證券化的部分,則是以銀行在證券化自身借貸帳戶的貸款時需要注意的地方,首先,為了避免銀行為了製造出比較高的超額利息收入(higher excess spread)的證券化商品,因此過度放款給信用評等不佳或是根本無法計算其信用的貸款客戶,結果導致當金融風暴或是銀行出現流動性風險時,造成其超額利息根本無法貨幣化的情況(the excess spread can not be monetized),因此銀行端必須相當限制自身的金融借貸活動與利用自身資訊上的優勢貸款給根本不能貸款或是信用不足的借貸家戶去購買房子!!一般說來,銀行進行證券化的活動,主要是將自身借貸帳戶(banking book)當中的借出貸款(mortgages or loans)證券化,但是其相對應的信用風險,通常還是必須透過自身適當的機制設計來保護後來的購買者,通常conduit或是SPV包裝證券的時候,都會有相對應的信用違約風險承擔者在其中,他們必須在信用風險出現時承擔對應的風險!!這裡面也說明了當銀行進行自身借出貸款的證券化時,並無法完全將信用風險轉移到它金融市場參與與購買者的手中,因為這些風險必須透過原貸出銀行來加以解決與面對,因為客戶私密的信用條件只有當初貸款給它的銀行有足夠資訊來面對;這裡面也說明了Dodd-Frank Act不再允許銀行端以外在信用機構的信評(credit rating)來取代自身該扮演的信用評估角色,而金融市場中其他銀行或資金提供者也不能以信用評等機構對於特定證券化商品的信用評等,作為自身購買或參與證券化商品與否的主要與唯一重要的參考,因為原貸款的貸放銀行(originator)必須承擔當初發行時的信用評估與後來可能出現的信用違約風險,市場交易者只需要承擔交易價格中間所產生的市場與可能的信用降級風險而非信用違約風險(market risk and credit downgrade risk only instead of credit default risk)!同時銀行的貸款也應該盡量避免信用不佳的客戶只付利息但不付本金的貸款行為,特別是在貸款的成數控制上面,必須針對信用評等欠佳的客戶,其貸放的貸款成數必須遠比信用好的客戶來得低許多,以保護自身需要面對的信用風險,或者避免後來為規避此一信用風險將其證券化所產生的資訊不對稱風險!過往證券化市場不活潑時,銀行必須自行承擔貸款的信用風險,因此銀行必須準備非常多信用資本(credit capital),以利於自身的信用出現的風險管理;如今即便交易市場相對於過往熱絡,但因為少數巨型銀行交易者資本雄厚到能夠控制市場的交易,反倒使得金融市場的交易量萎縮而非擴大,原因就在於資訊的不夠流通以至於其他較少資本者不願參與所致!

  只是從Basel協定的看法,與對於日常生活的交易進行嚴格的限制是持反對看法的,Basel協定相當程度上以為市場參與者即便很清楚的知道市場最後的發展方向,因為交易資訊過度透明將使得很多非專業的市場參與者也想參與交易,最後使得真正想避險的交易者成本上升太多;只是如果過度讓市場交易者透過OTC市場進行交易,相當程度上面有可能使得幾個主要的市場交易者能夠進行買賣價格的控制,這從最近幾年Libor市場交易中,不論是Barclay,RBS,或是UBS等等,最後都必須花費了上億的美元與美國政府和解,花費數億英鎊與英國政府和解,同時也花了近億的歐元與歐洲政府,特別是衍生性商品交易熱絡的法國,進行和解就不難看出主要交易者控制市場的情境確實存在!!而美國政府對於BoA與Citi Bank等銀行也都因其不正當的行銷與包裝次貸金融證券,而被美國政府要求繳高數億美元的高額罰款,原因就在於金融市場交易的不夠透明與不標準化所致,很多時候類似股票市場的平盤不得放空限制的法規與監控,並不能在OTC市場中的特定交換市場(swaps)中得到展現,很多市場交易者只要找的到交易對手就能完成交易,經常出現的現象是當交易對手違約倒閉時,存活者會向倒閉一方要求賠償,但倒閉者卻無力透過有利的法律途徑跟存活者求償,存活者生吞活剝倒閉者,金融市場最終吸收了這些損失,而這些損失經常是由政府發行公債來代為償還,坦白說這是完全違反自由市場交易機能的事情!

  因此金融市場的透明化就變得非常重要,將交換交易(Swaps)轉換到由金融交易所(exchange traded market)來擔任中間者的角色,應該是未來英美法義荷比德幾個主要交易國家所應該做的事情,因為這些交易中間的資訊或是雜訊的解讀應該由所有市場參與者來判讀,透過交易所的揭露來揭示相對應的資訊,市場參與者才能有公平的交易機會,因為交易所的交易相當程度上面還是需要資訊的傳遞與揭露,必須由金融市場所有的參與者共同參與,其價格才不會失真,以致最後市場交易無以為繼時,將產生出金融市場幾個主要交易者相互吞噬的情況(some traders try to cannibalize other traders),反觀如果今天小額資本的市場參與者越多,自然不會出現市場流動性越來越低的情況,也不需要特別多資本的市場參與者來進行大量的參與,因為人人都能參與,反而使得市場的流動性高,但價格的變動相對上也會比較平穩或相對能夠反映總體市場參與者對於市場的評估;因為想要進行大額套利者會因為市場資訊的快速傳遞,最後在成本可能過高之下放棄對市場進行風險套利(risk arbitrage)的交易行為與策略,這對市場是好事;因為市場相對上反倒因此能夠避免幾個主要交易者聯手控制金融市場的走向與交易方向,最終這些人還是可能因為自身資金不足以支持當初自己創造出的交易所產生的過高價格,而出現相互攻擊的窩裡反,最後導致特定交易對手出現違約而產生出一連串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最終危及整個金融市場的運作而出現很嚴重的金融系統風險!!

  從這裡不難看出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其實多少就是因為過少且資本過於集中的交易者聯手控制市場所造成,它們不是市場的穩定力量,而是不穩定的主因!!這也是Basel III嘗試從流動性風險指標去要求這些銀行必須保留足夠的資本,其實多少說明為何要限制他們交易,目標其實不見得一定是為了流動性的議題,而是希望他們不要過度交易到危及總體金融市場!!

  對於消費者的保護上面,主要有兩個部分,一個是房屋貸款,另一個是學生貸款,就像Sallie Mae裡面的管理人員所言,它們目前並不知道該如何評估學生貸款與否與額度,過往就讀金融服務產業與電子或電腦資訊工程者,相對上申請學生貸款是有優勢的,因為Sallie Mae覺得這些人的還款能力與投身的產業息息相關,相對上還款的能力是比較好的!但過往美國的研究發現,十年來就讀金融服務與財務金融者,畢業後薪資水準長期平均下來,遠遠落後同樣是商學院裡面專攻會計的學生,會計系畢業的學生不但薪資是商學院裡面平均最高的,也是剛畢業十年間薪資成長最快的,再過來是企業管理類畢業的學生,在商學院裡面比較偏數理類的學生,以及經濟類的學生,爾後才是財務金融或金融服務類畢業的學生,其實這也是美國商學院財務金融與金融服務科系,這幾年教科書大幅度改進與調整的原因,不論是在財務管理,投資學還是財務報表分析企業評價上面,都大幅度加強了財金系或金融服務系的學生對於會計知識的認知,不但要求學生必須有中級會計學中與財務報表有關的部分必須深入了解,同時也在課程設計上面大幅度強化學生對於資本結構設計與資本預算中跟現金流量表的相關連結,這與傳統上面財務金融的學生偏向損益表與資產負債表,而忽略了學生對於企業短中長期融資與流動性考慮的認知不清,已有大幅度的改善;總而言之,在美國Frank-Dodd Act中,Sallie Mae對於美國學生學生貸款的申請評估,已從過往的學習甚麼到自身的財務與家庭條件,甚至是要求學生先去申請獎學金,再去申請政府補助,真的不可行才回頭申請Sallie Mae的學生貸款,這已是Sallie Mae的基本政策,特別是Sallie Mae已經開始,跟銀行類似對於根本買不起房子者不太願意予以貸款,對於可能還不起學貸者已經開始限制其學貸的可能與額度;一來保護根本沒有決心要好好學習與有還款決心與意願的學生進行亂借貸的情況,二來也避免自身的呆帳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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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如之前所說的,銀行的帳上有兩個主要的帳戶,一個是借貸帳戶(banking book)其所承受的是銀行自身貸款的信用風險,另一個是交易帳戶(trading book)其所承擔的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自由買賣的金融商品市場風險;因為如此所以它們基本上所使用的財務風險評估模型是不盡相同的,借貸帳戶的風險管理使用的是Credit VaR的觀念,而交易帳戶的風險管理則是採用Market VaR去衡量,借貸帳戶的風險管理關心的是借款企業的倒帳風險,而交易帳戶的風險管理關心的是金融商品市場價格的劇烈變動,Credit VaR因為研究的是銀行存放在帳本上不具流動性的貸款,因此一般採用的資料多為年化的資料,而Market VaR因為研究的是在交易日中總是有價格變動的金融商品價格,因此一般採用的資料多為日化的資料!!只是因為市場風險的衡量總還是根源於模型的設計與假定,相當程度上面過往Black-Scholes-Merton不近完美Option Pricing Model與其相關的參數設計,相當程度上面始終困擾著後面的市場交易人,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人員,與學校的研究人員,因為市場價格的變動並非常態分配,特別是站在風險管理者的角度來看,經常需要管理的是極端的市場變動,而不是長時間的價格變化,因為金融商品採用的是Mark-to-maket,因此市場的急速變化經常會使得相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出現價格的急速變動,不論是買賣雙方都必須承擔一定的風險,特別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賣方,更需要承擔相當大的可能損失!因此如果採用的是非常規律變動的模型來進行風險管理是絕對不可行的,但不幸的是統計學界這十幾年來在風險管理模型的開發與研究卻是付之闕如的,很多人到最後竟然同情起線圖研究者與技術分析者,跟著市場瞎起鬨,而不是好好的坐下來思考如何改進這樣的問題,如何提供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來幫助金融機構進行相關的風險管理,只是再好的模型都無法阻擋人性的貪婪,即便是再好的模型都沒辦法去規避人為的毀滅性災難,特別是針對制度缺陷特別設計的布局!!

  因此使得我們只好一而再再而三的面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巨幅變動,特別是歐美的儲蓄日益耗盡,而新興國家感覺上儲蓄很多,但大多是以美元或是歐元來持有的外匯準備,說來也是歐美一直印鈔所造成的現象,但是真正對於金融風險的管理目前只能透過Frank-Dodd Act與Basel III來幫忙進行,只是那對新興國家自身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是無益的,因為這兩個方法都是為了管理西方的金融機構所提出的辦法,但對中國自身地方債務的處理與金融機構所面對到的風險都沒有提出任何的辦法!!很清楚的新興市場國家不少是透過國家的方式來管理,將本國國民阻擋在金融市場的波動之外,表面上看起來是保護,但是卻也因此使得自身金融市場的發展牛步化,並無意於服務行業的就業與生存,只是西方過度自由與贏者通吃的金融法則也不見容於這些新興國家,因此就產生出非常多的問題與無法解決的困境!!

  坦白說,我一直覺得西方在這個議題上面是問錯了問題,總的來說還是分配的問題必須先解決,只要分配的問題解決了,其實西方就不容易產生boom-and-bust的市場波動,如果國家堅持要追求的是均富社會,堅持有錢人一定要繳稅,堅持窮人有翻身的機會,設計出很多很多的機制讓窮人能翻身,當某個產業累積出太多太多不盡合理的財富時,國家能用適當的手段將其拿回國家,試問大家還會這麼積極去騙別人嗎??或者大家會轉換自己的心情在國家與社會有用的事情上面??如果美國的金融機構都是國有的或是大多為半國有的,金融機構賺到的錢大部分都需要繳回給國家,試問您拼了半天最後還是全民共享,您會拼命將其他金融機構搞垮嗎??我想答案是很清楚的,那就是不會的!!因此只要是分配的問題解決了,美國的住房問題與過往一而再再而三的金融風暴其實出現的頻率就不會如這二十年一般出現這麼多次,因為不論您賺多少,大部分都需要繳給國家,那金融市場的交易就不會這麼血腥與貪婪了!!只是很多人或許會覺得那很悶,只是如果不悶,市場急速波動到讓提前布局者利用傳媒鼓動無知的大眾去大賺其錢,但卻一再地讓一般普羅大眾損失慘重,試問到時又有誰該為此負責呢??這個答案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沒有人!越是這樣下去,美國人越不可能會存錢,因為大家都怕存錢到金融機構之後,金融機構又被其他人給騙垮了,即便有FDIC有如何??當金融風暴出現時,最後還是政府買單,最後還是納稅人的錢去補償這些,不是嗎??試問這裡面的誘因是甚麼??再次因為金融市場出乎意料的變動使得自己被騙到血本無歸??如果美國不能正視自身分配問題與稅制問題的不公義,我想很多根本的問題都不能解決,不論誰做總統,這些避險基金與其他大資本家的金融操作,還是會繼續讓大家都很害怕的!!美國夢的新解已經是永無止境的恐懼與不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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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要介紹的是銀行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的關係!!Basel協定一直以為銀行端自身的內控(corporate internal and external risk control)與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才是銀行在執行自身風險管理所應該注重的事情,因此Basel以為銀行最少該也幾個重要的委員會來幫助管理,一個是薪資酬勞委員會(compensation committee),財務風險管理委員會(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以及公司治理與人力資源管理委員會(Nominations/corporate governance/human resources committee),這幾個委員會主要是將公司內部關係人間的矛盾與衝突,透過適當的薪資安排與風險管理去調節,讓大家的目標一致,替所有關係人(stakeholders)創造財富與價值!!

  銀行的主管必須知道自身所面對與所需要管理的風險,交易主管必須緊盯交易所面對的風險並進行風險的控管,而內控的主管必須確實執行內部風險管理的教育,撰寫相關風險的標準處理流程手冊並進行相當的員工訓練!!依照公司治理的準則,如果公司相關的主管未能確實告知與教育員工,致使員工產生相當的風險並損害銀行的權益,其主管也需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簡單的說,如果銀行主管未能教育員工,必須深知客戶所能承受之風險與相關投資屬性,否則一旦發生投資糾紛,銀行主管必須負起相關的責任!!

  在公司治理的架構下,銀行的薪酬委員會與公司的董事會,均對企業的CEO與高階主管負有管理與監理的責任;除此之外,董事會還需要決定公司未來發展的目標,以幫助銀行穩定成長!!關於公司事業群的風險管理,以及公司的組織調整來面對公司內部可能產生的作業風險與市場風險等等,都在作業風險的專章中加以討論!!

  在公司治理的審核部分(auditing),一般分成內部審核(internal auditing)與外部審核(external auditing),外部審核主要目標是在編制公司的財務報表與所有與公司有關的關係人(stakeholders)溝通,以確保公司的資訊能夠正確的呈現在眾人的面前;而內部審核主要是注重公司內部的會計與內控的程序與相關,以確保公司內部的運作順暢!!

  而銀行端的所有交易除了那些資產負債表外的奇怪交易之外,所有的交易都會展現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上面,資產負債表上面會展現出銀行的借貸帳戶資產(bankng book's asset)與交易帳戶資產(trading book's asset),而負債的部分則會展現公司是利用存戶的存款或是另外發行公司債的方式所取得的資金,而業主權益的部分則會見到公司是用哪一類型的股權募集到的資金,這些資金是屬於第一類資本或是第二類的資本等等資訊!!而損益表則是展現銀行賺到的手續費與銀行放款利息扣除掉銀行需要給付的利息費用與公司債債息費用,以及其他管銷費用等等的資訊!!銀行的借貸帳戶(banking book)包含的是銀行借貸放款出去的資金,多為流動性不高的長期借貸,因此面對的主要風險是信用風險(credit risk);而銀行的交易帳戶(trading book)則包含了銀行在市場上面取得的其他公司股票,債券與原物料或與其有關的相關憑證等等,主要面對到的是市場風險(market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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