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賽爾是一個美麗的地方,二十多年以前,西元1988年左右,瑞士與歐洲各國的金融機構,一直期望能夠讓美國歐洲跟日本等過往被視為先進國家的金融機構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風險管理衡量辦法,而那個辦法就是我們現在稱之為的Basel Accord I(第一代巴賽爾協定).基本上,過往巴賽爾協定的成立,確實是因為日本在1990年代之後的經濟大蕭條所致,當時的日本金融機構透過政府的要求與過往的交叉持股,因此走向了合併之路,形成了幾個很大的金融機構,然而日本的衰敗情境並未因此得到緩解,但卻凸顯日本金融機構彼此之間交叉持股的嚴重問題,透過彼此之間的交叉持股,使得金融機構自身的準備資本大幅減少,但業務量卻並未同步減少,因此巴賽爾協定是歐洲金融機構聯合美國,制定相關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的規範,將信用風險的衡量予以標準化,期待各先進國家的金融機構都能遵循此一準則,希望解決的正是日本金融機構透過交叉持股,與日本金融機構透過交叉持股使得自身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國際企業借貸交易上,所出現的不公平的借貸優勢;第一代的巴賽爾協定(Basel I)主要想凸顯的不外乎日本金融機構因交叉持股所可能產生較高的信用風險(credit risk),而第一代的巴賽爾協定當下確實的目標是期望日本的金融機構,因為自身比較高的信用風險,必須提高自身的資本準備,也藉此讓日本金融機構不會在國際企業的借貸市場上有過度的優勢,爾後第一代巴賽爾協定更進一步去制度關於市場風險(1993年左右)的相對規範,我們一般將其稱之為市場風險的補充,隨著英國霸菱公司在新加坡的分支出現了Lesson參與日本Nikkei 225指數期貨交易違約事件,主因就是前台與後台的風險管理失當的嚴重作業風險,以及日本金融機構而有交易員操控特定貴金屬金融市場的交易,這些都凸顯出金融機構的作業風險是很嚴重的,比如前台交易與後台控管不良所造成的作業風險,比如因為採用錯誤的評估模型所造成的策略風險(1998年LCTM事件)等等,因此在第二代的巴賽爾協定(Basel II)就特別針對作業風險提出一些規範與解決,甚至之後慢慢隨著金融機構的越來越國際化,以及很多歐美金融機構的相互競爭,慢慢很多金融研究者開始注意到關於作業風險,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有可能出現不可加總性的情況,所以開始討論如何產出一個比較好的整合性風險指標,來展現金融機構真正面臨到的各種財務風險,至此在2000年代後,財務風險管理這個學科就正式誕生.

  財務風險管理(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本來一直依附在投資銀行的相關業務中,討論的是投資銀行發行的特定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及其相關的風險管理方法,投資銀行在過往是一個幫助企業IPO,幫助很多有潛在價值的企業個籌資與成長的金融機構,也因為如此,投資銀行在過往被視為是金融界的Indiana Jones,被以為是金融創新的領航者,隨著私募基金的出現與歐美金融環境的改變,歐美國家的百姓儲蓄率直直落,投資銀行不再能夠呼風喚雨,甚至出現造成金融環境系統性風險的元凶(比如Lehman Brothers投資銀行事件),因此它們紛紛將自己轉型為與商業銀行合併的金融控股公司(比如J.P. Morgan與Goldman Sachs等等),自此財務風險管理的範疇也從過往強調投資銀行的業務,演化與轉變成開始深化關於作業風險的衡量.很清楚地,我們見到了過往在Basel II accord中,信用風險是另外衡量的,爾後才與作業風險與市場風險做加總去計算RWA(Risk weighted assets),但是在Basel III之後,或許因為信用風險是這幾個風險中最受到Basel Accord的重視而看得比較清楚,因此在Basel III之後的RWA計算,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開始計算RWA,採用類似的觀念去計算.

  最重要的是Basel III提出了幾個很重要的想法,一個是短期金融機構流動性的準備(LCR),一個是金融機構必須透過Basel III accord的遵循去思考如何讓自身的資本準備能夠有自然對抗景氣循環的效果,一個是長期金融機構的資本流動性準備(NSFR),這些觀念相當程度上面展現了歐洲金融機構對於自身風險的想法,但是美國的金融監理機關卻以為這樣是不足的;美國的金融監理機關,因應自身金融機構將傳統上應該留在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上的banking book帳冊的證券化管理列為首要,西元2007-2008年間美國金融機構透過投資銀行或是類投資銀行的過度證券化事件,所導致的全球金融危機,是美國金融監理機關在未來希望避免的情境,因此美國的金融監理機關對於美國巨型銀行的作業風險(operational risk)越來越重視,也因此在作業風險的RWA計算上面有越來越多的要求.在西元2013年時,JPMorgan因為自身微調了自己的信用風險,因此使得自身的VaR值變小,而能進行更多流動性不高的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使得美國金融監理機關越來越重視這些金融機構的內部模型評量,也越來越注意到很多不同金融機構子部門的缺乏監理所出現問題,因此決心在作業風險的流程與評量上予以控管,要求美國越大的金融機構必須有越多的作業風險與信用風險的準備,因為歐美的長期低利化環境可能會持續一段時間,特定資產的信用風險將因為標準化與被要求在特定金融交易所交易的要求下變得比較小,反觀金融機構自身的管理問題,將產生很大的作業風險問題,因此美國的金融監理機關,已經針對這些大型金融機構,要求當這些金融機構可能面對較高的作業風險時,應該有更多的資本準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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