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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先生,您好:

  此時,基礎年金的觀念就變成如同關中先生所說的,給予老百姓一個基本生活支付費用所需的保障!!只是我們需要考量到的是,很多的大老闆們,本身也非國家的軍公教,但是卻是賺錢的高手,因為很多原因,相當程度上面也比較會避稅,或是能夠請得起會計師與精算師幫忙計算避稅,因此在整個人生的生涯中是能夠累積出比較多財富的,試問針對這些人,國家還需要補助嗎??這些人的基礎年金,國家是否應該跟全民健保一般,讓每個人都有一個基礎的年金??如果答案是的,那很清楚的就是,針對基礎年金領不到一定金額者,國家能不能請政府軍公教能夠幫助那些最終可能領不足的人,這裡面的不足指的是不足以支應自身醫療與生活所需者!!

  回頭談哪些人可能是不足以支應生活與醫療所需者,就商業保險來說,非健康體就是不能投保的人,比如身心有障礙者或是有體況的人,這些人都不能被允許加入商業保險中醫療保險中,當然有些人有體況者但是能夠透過除外條款與增加費用來加入,只是全民健保並未排除這些人,我想我們的退休給付也不能排除這些人!!因此此時我們的退休給付就需要考量到有能力的人,是否可以幫助沒有能力的人,也就是過往領退休金較多者,比如所有的請領已經超過六萬元以上者,能不能撥補一些來幫助那些領不到基本工資打七折的人?如果能夠使用基礎年金,就能夠用基本工資的打七折(比如說!這個部分可以大家在討論),但是基本工資是能當作門檻的,而此時政府的基本工資就不再是被大家批評的目標,能夠拿來跟基礎年金掛勾,作為基礎年金的衡量,當作全民所得替代率七折的新解!!

  很多人說軍公教的退休應該跟物價指數掛勾,我想那就比較不好了,因為可能會越領越多,應該跟基本工資掛勾,那時就大家都相同了,只是基礎年金之外,軍公教多繳的部分,當然必須視為是職業類別的加給,因為繳得多自然得領的多才公平,只是有些勞工或農民退休的部分由軍公教來幫忙承擔!!當然關中先生以為這樣是不合理的,因為很多農家子弟都是公務員,養兒自然有防老的功能,由兒子女兒來幫助勞工或農人的父母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只是未來可能面對到的是少子化問題,勞工可能沒有子嗣來幫忙負擔退休與醫療,此時國家的退休制度就必須公式化與制度化了!!

  這裡面的基本精神已經跟商業保險不相同了,商業保險強調的是有能力且滿足一定條件者才能加入大家的共保,但是我想我們的退休制度不該是如此的,而是比較偏向採用我國全民健保成立的初衷,有能力的人幫助沒有能力的人,透過社會的互助來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其實關中先生有一些觀念也已經不合時宜了,那就是經過這麼多年之後,我們經常會發現貧窮已經變成是世襲的,窮人家的孩子通常讀書都讀不夠高,很多時候也比較不會考試,因此成為軍公教的可能性就變低了,當然除非是軍人,因為成為軍人的門檻可能因為未來募兵制募不到兵而出現契機,美國很多軍人都是窮苦的黑人在當的!但是窮苦勞工家庭的孩子成為公教人員就比較難了,因為父母可能沒有觀念,或是有觀念也沒辦法支應,此時國家在很多制度的設計上面就必須再斟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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