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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的學術發展,其實大多都是直接將海外已經發展過的內容與論文題材,加以修改,然後再透過請人幫忙潤飾英文,最終才完成發表與投稿的準備程序,很多臺灣獨有的金融議題,一直都不是很有人去著墨,臺灣的金融產業,其實與中國,美國,日本和歐洲都不盡相同,中國是大型國銀金融機構,美國是私有掛帥的大型金融機構,日本也是走向私有且大型化,而歐洲則是國有銀行與工會影響的綜合體,但是臺灣不是的!!回頭看,臺灣在李老先生時代曾經發生過金融風暴,爾後在陳先生的金融合併主導下,也曾遭受過外來的金融風暴襲擊,爾後因為金融監理的日趨嚴格,以及銀行中小型化當道,反倒使得本地要發生自身金融風暴的可能性越來越低,外加對於存放款與自身資本準備和流動性準備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以及股東對於ROE,ROA,RAROC等要求的增加,其實本地金融監理的要求是越來越高的,除了要求金融機構要有獨立董事制度,又或者就是成立內部自我監控的常設組織,這些都是本地公司法的基本內涵!!

  只是為了海外發表,或許是因為語文能力的關係,總很少人有能力將這些細節陳述的很有趣,因此也很少引起國外的注意,這是臺灣很可惜的地方,從這裡也不難看出,臺灣過往的海外學術發表都是有範本的照著拷貝,一但失去了範本,要完全原創與自行發展,就捉襟見肘,總覺得好多臺灣常發表的國際期刊,特別是商管類的學者,其作品都有國外期刊常發表學者的影子在背後,原諒這麼說,但那真的是事實!!

  最慘的地方是,很多美國名校回來的博士,在個人的接觸過程當中,相較於美國比較後面學校畢業的博士,不會教書的比例是遠比會教書的比例來得高許多,很多名校回來的老師都坦承教書是需要學習與練習的,因此備課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很不幸的,很多人都沒有很仔細與細心去備課,常覺得不太知道這些人在做甚麼,很多時候常見的是張飛打岳飛,常有人覺得美國名校回來的博士感覺上比較不會教書,當然研究又另當別論,或者因為名校畢業相對上比較有人脈,因此可能在發表論文上面有點便宜可以佔,只是不少很多名校回來的博士,既不會教書,也不會做研究,其比例真的是不低!!

  總以為還是先將課備好,先將書教好來,慢慢一點一滴累積經驗,時間久了自然知道哪些研究是可以做的,哪些研究其實是浪費時間的事情,這樣總比連書都教不好,不但培養不出幾個很棒的學生,到最後書也沒教好,研究也不會做,如此看來先將書教好,感覺上是比較踏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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