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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每次在Financial Times,或是Wall Street Journal,還是New York Times上面見到有人反對重回Glass-Steagall法案,心裡只以為最好你們都不要改回來,因為這將導致美國金融體系永遠都沒有辦法有一個很好的釐清!那資金就會永遠都留在亞洲,那台股很快就會上萬點摟!其實我想美國人應該已經知道自己的問題了,而發生這一切的...原因不外乎,金融機構的資金最終無法正確流往到其適當與能夠和該承受風險的地方,商業銀行的資金因為金融市場的交易,最後流向創投與避險基金的投資標的,說起來是即為離譜的事實!!如此一來很多商業銀行將會飽受驚嚇,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承受了多少風險,這也是近來美國金融機構不敢放款的事實!當然美國的金融機構不願意放款給房貸人的申請,主要還是考量到借款人可能在經濟不明朗的情境下無法支付利息與本金所致,但是這種情況已經越來越有所改善了!!只是金融機構最終常常不知道自己的資金最後會流到哪裡去,這也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美國今天能夠嚴格要求,避險基金的來源是有錢人自己的錢,而且避險基金的財務槓桿也必須要一定的限制,最重要的是其營運與風險管理都必須符合SEC的相關規定,其透明度必須比照Warrent Buffet的投資組合,至少在持有與交易的一年之後要完全公開透明,接受一定的監督!!那自然能夠降低市場的疑慮!!其實本地的金融市場近來越來越受到大家信任,也不外乎是我們總是公布很多很多的法人交易資訊給所有人知道!!

  因此很多人都以為Frank-Dodd法案或許是問錯了問題,也提出了錯誤的解決對策!但目前看起來它只是Glass-Steagall的現代版而已!很多人以為它錯誤地限制金融的創新,但其實不是如此的,該限制的是這些金融創新的資金來源,因為要保護無辜的金融資金提供者,免其遭受自身完全無法預期的重大損失,而其所賺得的報酬,卻因為金融商品的重重包裝與交易,最後跟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竟然相差不多!!最可悲的是,在2008年時,我們竟然見到了美國連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即為短天期的促進流通工具,都讓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這裡面只透露出一定有不少本該是安全的資金,被用到風險極高但報酬不高的投資上頭!!這裡面只又說明了金融百貨公司是非常非常錯誤的決策重大失敗!!這也是今天歐洲與美國走向衰敗的最重要原因!!!而今天本地...竟然還是走向金控的道路,但我們都見到了金控本身,很多賺錢的業務單位,其利潤被用來彌補虧損部門的損失!!或許本地該重新思考將這些金控拆解掉,還原其本身賺錢的業務與專業之中,才是本地金融發展之福!!!

  簡單的說,金控將所有人的錢通通集中起來,但有的投資者的錢是退休金準備;有的人的錢是希望追求高風險高報酬,賠光也無所謂;而有的人的錢是希望賺到合理報酬即可,但金控出現之後,如果風險管理不當,將出現退休金準備的錢拿去進行風險高的投資,或者被管理者浪費掉用作自身消費之用,反此種種,不但沒有追求到資金運用有效率,反倒使得金控承受過高過大的風險!!因此金控相對上需要的專業管理,可能本地沒有任何一家金融機構有這種能力來進行與扮演管理的功能!!還不如要求銀行是銀行,保險公司是保險公司,而證券商是證券商!!!因為這裡面的代理問題太大了,金控老闆當然希望很多人的錢為其所用,因為那能夠左右金融市場與金融資產的價格,能產生很大的利潤,只是當金融市場非常不好時,也將使其承受更大的金融風險,特別是金融資產因為悲觀情緒過度被低估時,那時又得要政府出來護盤,拿的還是納稅人的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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